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杜绝乱停乱放的现象;学校联合大龙湖交警大队对中心校区与东校区联络段(金沙路沿线)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文明安全行车,主动避让行人,人流量集中时段谨慎慢行,杜绝超速行驶。
2、电动车及自行车应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及行人通道。
3、所有车辆停放要遵循整齐有序原则,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互不混停。
请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通知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共同推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改善,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