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海明发布时间:2024-11-04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学院:
  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进一步营造校园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自身实际,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四个一”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请各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要求,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电源、电器、线路是否老化;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存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入楼或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的情况;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用剂、用油安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死角”。
  二、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学会灭火、逃生基本技能。
  三、制作一期消防知识宣传专栏。通过宣传橱窗、电子屏、展板、横幅等形式,努力营造“全民消防”浓厚宣传氛围。专栏内容贴近师生生活,简洁、易懂、美观、醒目,有效普及消防知识。
  四、举办一次消防演练活动。熟悉和使用灭火器材,面对初起火灾,会报火警、会扑救、会自救逃生;提高师生员工面对火灾时沉着冷静自救互救能力。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落实消防宣传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电子稿发至邮箱409809502@qq.com。联系人:芦老师;联系电话:6508。

 

 

徐州工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