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主席“人命关天,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愈越的红线”的指示精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体系
指挥机构:徐州工程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暨消防工作领导
总指挥: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副总指挥: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
成员:党办、组织部、宣传部、院办、教务处、学工处、人事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图书馆、信息化中心、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徐州工程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暨徐州工程学院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在平时负责领导学校日常防火工作,办公室设在校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兼任。
二、工作组职责分工
扑救抢险组 组长保卫处分管消防副处长,副组长保卫处消防科长,负责指挥义务消防队、第一应急力量现场抢险救人、组织疏散、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灭火和消防监护等工作。
安全警戒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科长,负责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警戒线边缘人员、维护治安秩序、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加强舆情及事态的防范控制、看护抢救出来的财物等工作。
通信疏散组 组长学生处负责人。平时要熟悉全校的地形、道路、场馆等情况,事故发生后,负责把事故现场危险区内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完毕后要清点人数,并实时向总指挥部汇报救援情况。
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负责灭火救灾的水源保障、电源控制、物资保障及火场物资转移,协调车辆运输等夕。尊循救人第一的原则,把受伤人员安置到安全地点进行救护,并通知、协助120急救人员进行急救。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疏导。
外宣工作组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根据学校领导指示,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的扎口工作。
三、消防应急物资储备
学校除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外,应在所有建筑物内储备灭火救援物资,如防火面具、灭火毯、电筒、断线钳、消防斧、哨子、沙箱、急救箱、瓶装水等物资,这些物资只能在演练和实战中使用。
四、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步骤
1.校内发生火灾事故后, 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火警电话、保卫处值班电话,说明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建筑物名称及具体位置、起火原因、是什么物质燃烧、周围有什么物质、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必要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到出事地点。
2.保卫处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首先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同时组织抢险扑救组、通讯疏散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救护组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在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调度下进行各自工作。
3.全力营救被困人员,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有意破坏现场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5.消防队到达后,校方应全力配合消防队灭火,向消防队提供房屋结构、师生分布、现有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救火救生所需信息,并提供一切可能的后勤保障。
6.火灾事故中涉及易燃易爆剧毒高腐蚀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向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消防队提供相关信息,避免灾害进一步扩大,指挥中心应设立管制区域,疏散管制区域的人员和车辆,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危化品处置和转移。
7.火灾扑救工作完成后,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下达命令,要求各组组长清查本组成员人数,要求各院系部处清查在火灾区域工作学习生活的师生人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的调查工作,事后对积极抢险人员给予表彰、表扬,对肇事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外宣组应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给上级主管部门就事故情况进行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8.如果火灾中出现学生伤亡,学校应立即启动《徐州工程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领导工作组领导下做好伤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如果火灾中出现教工伤亡,学校应成立有校领导、校长办公室、工会、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组成的工作小组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六、各单位各部门应依据本预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全体师生参加的灭火逃生演练。
徐州工程学院保卫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