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者:赵海明发布时间:2024-02-02浏览次数:10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为强化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促进学校和谐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预案的依据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参照教育部、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等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制定预案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师生生命安全放到第一位,在此基础上,处理各种突发公共安全事故。

2、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

3、统一领导的原则。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及时处理的原则。对各种安全问题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更不能形成突发事件扩大延伸到社会层面的被动状态。

5、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6、重在建设的原则。要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明确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和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6、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和省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7、学生校外实习突发事件。

 

8、涉外突发事件。

9、新闻舆论突发事件。

10、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当在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要做到报告及时,处理果断,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校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1I级: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的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实施打砸抢,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为I级。

2II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煸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为II级。

3III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内出现违法内容的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百度贴吧等网络信息平台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为III级。

4IV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为IV级。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徐州工程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员:党办、校办、宣传部、校纪委、工会、团委、人事处、学工处、财务处、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国资处、国交处、后勤管理处及各学院分党委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的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定期研究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3、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协调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与正常教学工作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对学校部门和个人在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表现作出奖惩;

6、向省教育厅和徐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工作支持。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保卫处协办。主要职责:

1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动态和信息;

2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3督导、检查各学院及职能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4及时总结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5督促各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承担。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和后勤的校领导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承担。

4、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管信息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信息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

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和后勤的校领导共同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校长办公室承担。

6、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7学生校外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8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外事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合作处,日常工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承担。

9、新闻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舆情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学院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宣传部。

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在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涉及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收集学校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执行应急处置任务。

 

  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在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等相关机关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错报。

3)续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各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查情况。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尽快报告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通知相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组办公室。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校领导意见,将重大、重要信息迅速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二级学院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组要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处置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务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事发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和徐州市相关部门。

各部门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物资充足。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财务处要把应急资金纳入财务预算,保证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所必需的经费。

(四)人员保障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明确救灾疏散组成员,组建突发事件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能立即投入使用,同时要保证队员能迅速召集到位。

(五)培训演练保障

各工作组和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

1、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假期和敏感时期,要加强防范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医务科要经常开展流行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保卫处、学生处以及各学院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懂法、守法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突发事件的自救方法,从根本上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

3、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管理

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将下列场所列为重点要害部位:

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餐厅、浴池、图书馆、财务处、机房、广播站、校医院、行政办公楼、金工车间、食品车间、化学药品库、水塔和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各重点要害部位,由保卫处做好整体防范,加强重点技术监控和人员巡逻监控;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信息

1、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现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应立即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时采取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更不得隐瞒不报。

2、各学院要加强动态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发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

3、保卫处要切实掌握校内人员结构,密切注意校内重点人口的动向;会同邮政统一收集境外寄给学生团体、班级和无具体收件人的印刷品,并妥善处理。

4、学工处、团委、保卫处等对兄弟学校学生社团来校联系搞活动者,要了解其来校的目的,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进行串联煽动。

5、信息中心要加强对互联网特别是校园网络的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不良言论及有害信息。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如有师生要求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时,要求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要求进行。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及参加集会、游行、静坐、请愿师生所在学院、部门的党政领导、班主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等要全程跟踪,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二)如未经批准进行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的,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参加集会、游行、静坐、请愿师生所在学院、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动,不得蔓延到社会,防止事态发展,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尽力劝阻其解散。

(三)一旦学生上街集会、游行,学校相应工作组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校内师生思想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留,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四)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五)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各学院、部门要组织人员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以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六)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七)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学校内正常秩序。

(八)事件平息后,各部门要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1、突发火灾事故后,发现的个人和部门要立即拨打119110请求救援,并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及时采取关掉电源、煤气,转移易燃易爆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2、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救灾疏散组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救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赶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进行扑救。救灾结束后,要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4、医疗救治组要及时赶赴现场,配合有关医疗部门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

5、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6、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二)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后,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可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

2、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指挥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开展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工作。

3、迅速切断电源、煤气,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险。

(三)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内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后,救灾疏散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与医疗救治组或医疗急救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2、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应及时赶到现场,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指挥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或防冰伤等应急抢救措施。

3、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四)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注意发现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后,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3、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对受伤者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疗机构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五)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发现的个人或部门要立即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保卫处报告。

2、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3、救灾疏散组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如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工作,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相关部门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后,指导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和人员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应及时赶赴现场,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划定污染区。

5、对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组织师生疏散或撤离。

6、危险排除后,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在1小时内向市环保局报告。

(七)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如发生恶性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122110120请求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初步了解情况。

3、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4、配合医疗救治组和医务室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上级外事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大型群体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经同意后才能举行。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活动组织部门应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及时报告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抢救受伤师生工作,并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4、救灾疏散组和医疗救治组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同时保护好现场。

(九)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定时、定期进行通讯联络和清点人员工作。

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并对事件做出准确判断,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方面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救助。

5、努力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和帮助。

(十)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操作制度学习。

2、做好食堂、配电房、仓库及供水、供电和供暖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关键部位和重点现场的检查,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3、发生跑水、漏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抢救和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争取尽快恢复正常。

4、食堂、餐厅等饮食部门以及供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设施,发生污染等事件时要立即停用,并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一)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制定安全防范制度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2、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统一指挥,开展抢救人员和财产工作,努力控制局面,防止事态发展。

3、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保持局面稳定。

(十二)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积极配合徐州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

1、流行传染病

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25种)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0种)

2、食物中毒

(二)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学校和各学院、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

2、疫情监测组和各学院、各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中毒事件的。

4)实验室或医务科发生有毒或危险药品丢失和泄露的。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对突发公共事件,经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授权由宣传部负责对外发布,发布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更不得批准。

(三)应急反应

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局报告调查情况。

(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流行性传染病

1)市外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①学校实行严格管理,坚决阻止病源进入校园。各门卫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坚决杜绝疫区来人进入校内。校内师生员工不得接触外地来人,特别是疫区来人,各单位要加强检查,一经发现与疫区来人接触者,要立即对其隔离观察。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②设立“临时隔离病房”,落实医疗措施。

A、医务科要建立“临时隔离病房”(一人一室),一旦发现疑似流行传染病症状的病人,要立即对其进行隔离观察,然后及时与指定医院联系转诊。

B、医务科要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治传染病的药品。

C、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监护。校医务科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大家学会正确的防范方法。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如有疫苗预防的,要及时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疫苗注射、接种。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学校报告,由校医务科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D、严格外出人员(包括教职工家属)的监控工作。

I、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考勤管理,发现缺勤师生员工,要及时查明原因,取得联系,登记上报。

II、各二级学院、部门和分校区一律不得批准师生请假外出,特殊原因确需外出者,学生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教职工须经校长批准。外出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外出人员进行登记,并做好追踪管理,随时保持与外出人员的联系。

III、各单位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家属),要严格排查,及时报告,由校医务科对其采取相关措施。

IV、对前往疫区尚未返校的学生,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与其联系,要求其回家隔离观察,检查确诊未被感染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由校医务科继续隔离观察,并根据观察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V、对近期从非疫区归来并在校内住宿的师生(包括教职工家属),所在单位要加强预防和监护,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情况者要及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E、加强校园卫生治理工作。教室、图书馆、会议室、机房、餐厅、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

2)市内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①按照徐州市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做好各项防治工作。

②立即对学校采取相对封闭管理,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出外,其余一律不得外出。

③校内工作、生活必须品由专人外出进行采购,确保学校正常工作和师生生活需要。

④除教学活动外,禁止举行其他一切大型活动。

⑤设立“临时隔离病房”,严格进行疫情监控。

A、校医院要求建立“临时隔离病区”,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隔离病房,安排专门的医护人员,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症状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利用学校隔离病房进行隔离观察,然后立即与指定医疗机构联系进行转诊。

B、校医院要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治传染病的药品。

C、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监护。校医务科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大家学会正确的防治方法。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如有疫苗预防的,要及时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疫苗注射、接种。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学校报告,由校医务科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D、加强校园卫生治理工作,教室、图书馆、会议室、机房、餐厅、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定期、定时进行消毒。

E、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3)校内发生流行传染病或疑似流行性传染病

①病人所在单位应立即向学校报告情况,并及时通知校医务科。

②学校要立即向徐州市政府、卫生防疫站和省教育厅报告相关情况,并组织力量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师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并同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Ⅰ、校医院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将该病人送至学校隔离病房,并迅速联系徐州市定点医院进行转诊,并由接诊医院派车接转病人。校医院接诊医护人员必须穿戴隔离防护服,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感染,确保自身安全。

Ⅱ、立即采取措施,对与该病人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并对所有接触人员坚决进行隔离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Ⅲ、如病人为学生,所在班级应立即停止集中授课,采取电话或布置作业形式在宿舍进行授课。对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Ⅳ、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对其他各类场所进行消毒,保护健康人群。

Ⅴ、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内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学校教学、工作、生活所需物资一律电话采购,防止疫情向校外传播。

Ⅵ、根据实际情况,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或停课,禁止举行一切课外大型活动。

Ⅶ、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2.食物中毒

1)发现的个人或部门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3)医疗救治组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市卫生部门和医务科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疑的中毒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并保护好现场。

5)调查处理组要将封存的可疑食品,采取样品,分析中毒原因,核实中毒人数,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如实撰写调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徐州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案情重大的,由学校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五)善后与恢复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重点转向善后处置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2、联合徐州市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肇事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自然灾害类是指洪水、强台风等对教学产生影响,甚至危及到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III级。

1I级事件:是指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本地区所有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是指对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徐州市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即可宣布学校进入预备应急期,并实施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徐州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徐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或自主决定停课。

3)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召集各工作组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应急保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4)及时向师生员工通知灾情,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按照徐州市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

2)救灾疏散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工程抢险、避灾疏散转移、人员安置等工作,并协助公安、武警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3)医疗救治组应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疫情监测组应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校内疫情监测,会同医疗救治组制定有效防疫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5)宣传联络组应根据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部署,保障通信畅通,及时向各工作组和各部门通报灾情,同时做好校内宣传和稳定工作,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6)后勤管理部门应协助电力主管部门做好被破坏的电力设施恢复工作,保证校内电力供应。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食品与物资的调运工作,保障校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财务处应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所必需的经费充足。

(三)善后与恢复

1、做好自然灾害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校内所有关于自然灾害的信息均由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公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更不得讹传。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做好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工作。

4、总结经验教训。对未能履行职责或工作失误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规追究相关部门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中的事故调查工作。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蠕虫病毒等恶意化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二)应急保障

信息化中心负责本校园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建立本校的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建立并保持本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的基本环境,并负责周期性检查各节点对运行安全环境要求的落实情况,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

(三)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1、发生网络环境安全事件后,应立即报告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信息化中心负责安全事件的处置。

2、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公安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3、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报省教育厅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

(四)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事件发生后,由信息化中心负责处置,重大事件应立即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五)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网络攻击事件发生后,由信息化中心负责,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由信息化中心负责人指挥处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上报或通报。

2、通知各部门(单位)网络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认真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并形成报告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六)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后,信息化中心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七)善后和恢复

信息化中心对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除在事发时按安全管理要求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外,应急处置后还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上级网络中心,并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

十一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分类

1I级事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国家级考试试题泄密。

2II级事件

全国高等学校(江苏省)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省级考试试题泄密。

3III级事件

学校期中、期终、补考考试试题泄密。

(二)应急处理办法

1I级、II级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出现后,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考试管理部门,听取处置意见后,进行处理。

2)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①考生遗失有关考试证件。考生必须出具校二级学院开出的证明材料,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确认,经考点主考批准后方可进入考场。

②试卷启封前后,发现问题,首先稳定考生情绪,然后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③考试过程中,考试设备出现故障,如听力考试时磁带或播放设备出现故障,考点主考立即上报教育厅考试管理部门,同意后启用备用设备,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2III级事件应急处置:

1)我校统一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后,教务处应立即上报校领导并紧急启用副题。

2)如果副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印制出来,应及时通知学生,重新选定时间再进行考试。

3)严格追查试题泄密原因,对涉及到的教职工和学生应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校,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4)认真总结试题泄密教训,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二  附则

1、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严格遵照执行。

2、预案启动实施由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3、本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