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冬春季节气候严寒、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22 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切实抓好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12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苏教安函〔2023〕13号)以及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
二、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
学生公寓、实验室、餐厅、水泵房、变配电站、公共教学区、图书馆、商业服务网点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人走关闭电源、气源、水源;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违规存放或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和炊具;每日防火巡查是否做到按要求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楼内严禁吸烟是否有效落实。
2.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电气设备、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和巡查;是否存在用电负荷超额、是否定期对电气设备及其线路进行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是否存在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等超期使用现象;电动自行车是否楼内停放、充电;燃气使用是否规范,管道、阀门等设施的维护、检修检测是否到位;餐厅用气、用电、动火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排油烟设施是否定期清洗。
3.实验室与危化品安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并全过程监管,是否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化学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置;高温高压高速运转设备、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并定期巡查、检验。
4.治安防控
校园各大门、楼宇进出管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配足安保人员,是否配备安防设施;校园围墙、护栏等设施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楼宇门禁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监控覆盖范围、存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处置、矛盾是否有效化解;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存在,综合治理情况是否改善。
5.交通安全
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是否安装随车视频采集设备,是否审查驾驶员资格,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校园道路交通设施是否完善;校园机动车、电动车超速行驶、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6.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
是否加强对危旧房屋、地下室、临时建筑等重点部位管理和检查;校园内高地、景观水域、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踩踏等事故场所、部位是否全部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公共照明、休闲桌椅、健身设施、水景设备、护栏、路牙、停车位、指示告知牌、井盖等是否完好;是否加强电梯、光发电、暖气、空调等设备专项检查频率。
7.建设修缮施工安全
建设修缮工地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个人保护装置是否佩戴;各类建筑机械、设施是否存在坍塌、脱落等隐患;建设修缮工程、动火作业等是否经过审批备案;施工现场是否严禁吸烟,是否设有应急灭火装备。
8.食品卫生安全
餐厅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餐厅后厨是否采取封闭管理安全措施;餐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产生食品污染风险;食堂采购的食材渠道是否正规、食材能否溯源,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餐厅是否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9.应急准备及值班值守工作
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应急物资、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存放是否合理;是否做好应对大雪、大风、寒潮等极端天气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是否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做到联络畅通、信息传达及时准确、应急处置恰当有效。
10.安全教育及演练
是否常态化开展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气象灾害、防地质灾害、防溺水、防触电、防踩踏、防高坠、反恐、禁毒等各类安全教育;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完整记录。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安全大检查坚持各单位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常态化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安全巡察整改相结合。各单位、各专项检查组要分别于寒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安全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限“三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各单位、各专项检查组对排查出的较大安全隐患需学校统筹解决的,形成报告于2023年12月20日前,以及本次检查总结于2024年3月10日前分别报大学生活动中心120室,电子稿发至QQ 409809502。联系人:芦老师;联系电话:6508。
徐州工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