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报事故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三、院长及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处理事故,并对事故现场作必要的保护。
四、成立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事故报告。
五、严格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和广大师生员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六、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徐州工程学院安全事故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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