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日期:2020-07-15] 来源:党委保卫处  作者: [字体: ]

为全面提高我校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本制度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需要使用的消防器材、气防器材、设备堵漏、生产备品备件、急救药品等物资;应急技术装备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需要动用的交通运输工具、通用工程机械、通信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应急资金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确保应急工作开展的应急救援资金。

2、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突发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各种类型的重大突发事故。

3、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在学校应急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各负其责,确保应急物资、技术装备、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有力。

第二章 平时准备

1、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和本制度,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物资、技术装备储备。

2、建立应急物资技术装备信息库。

3、各责任单位加强对储备物资、技术装备的管理,按期检查,以使应急物资质量可靠,库存充足,技术装备定期保养、性能良好。防止储备物资、技术装备被盗用、挪用、流散、失效、损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更新和维护。

第三章 应急实施

产生突发事故时,各责任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责任分工和突发事故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及时采购调拔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在突发事件发生初期,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必须率先保证物资到位。

第四章 组织与分工

(一)物资保障制度

1、突发事故发生时,各责任单位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对其所负责的应急事项全过程物资、技术装备需求确定供给计划;

2、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

1)处置应急事件生产保障物资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后勤管理处仓库;同时建立定点采购、联系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所需物资的及时到位。

2)生活必需物资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方式:平时不单独储备,建立定点采购、供给、正常联系制度,当突发事故发生后,需要向职工发放生活必需品时,从定点单位及时采购和调用。

3)药品和急救医疗器械的储备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校医院仓库;在急救药品和器械出现短缺时,采取区域调剂、征购及紧急调运等手段保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4)电力、供水应急保障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负责协调电力、供水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供电、供水工作。

(二)技术装备保障制度

1、通信设备保障

责任单位:信息化中心

    求:确保通讯畅通。

2、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储备和保障

1)防火:

责任单位:保卫处

2)抢险堵漏: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维修班

其他应急事件技术保障物资储备,根据事件性质和涉及范围,按工作分工和《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规定,由相应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储备和保管。

3、交通工具保障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敬业楼西侧停车场

工作职责:建立起与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应急事件发生时,保障应急车辆及时调动使用。

(三)资金保障制度

1、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由财务处予以保障。

2、应急资金由学校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具体掌握和使用。

3、要发挥多方力量、多渠道筹措应急资金,做到应急资金足额保障。

4、突发事故发生后,使用由徐州工程学院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审批。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中所指事故及所适用范围均包含在《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范围之内。

2、凡违反本制度对应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触犯法律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