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工种的“防火经”

[日期:2009-04-21] 来源:徐州工程学院  作者:保卫处 [字体: ]
企业中往往有一些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工种。这些工种或岗位,有的是作业中存在着大量的危险因素,有的是保管着大量物质,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会造成生产停滞,重则会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一)电 工

    电工作为电气安全的操作者,其安全知识的多寡、安全技能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着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而且关系着能否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那么,电工在生产作业中要注意哪些消防安全呢?

    1.电工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

    2.新增电气设备应严把安全质量关,检查合格后才能通电使用;

    3.电杆应牢固,不能另作他用,电线应用绝缘材料固定,防止与其他物品接触,电线穿过墙壁、模板或其他物品时,应加瓷质管材保护;

    4.存储易燃液体、气瓶、电石等物品的库房内电线应加装金属套管,并选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开关设于库房外;

    5.电线接头应可靠,防止过热或产生火花;

    6.电气设备和线路严禁超载,并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后要立即解决,禁止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7.灯泡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8.变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禁止吸烟、生火和存放无关物品。

   (二)木 工

     在木材加工和木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刨花、锯末等大量可燃物、易燃物,如果防火措施不力,就有可能引起火灾,烧毁木材成品、半成品,甚至是建筑物。那么,木工在是生产作业中,要注意哪些消防安全呢?

    1.作业场所及附近严禁烟火;

    2.刨床等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要保持清洁,勤加润滑油,防止摩擦力增大而过热起火,木材加工前还要清除其中的铁钉等物,以防撞起火;

    3.作业中产生的锯末、刨花及下脚料应及时清除;

    4.烘烤木材时应安排昼夜值班,不得离人。

  (三)熬炼工

    在沥青熬炼和配制沥青漆、冷沥青胶等沥青制品中,既要使用沥青、汽油等可燃、易染物质,又要以明火加温,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火灾。因此,熬炼工要十分注意熬炼工序的防火要求。

    1.沥青灶应远离可燃物,尽量处于下风向;

    2.严禁使用有裂缝、漏洞的熬锅;

    3.加料不能过多,灶台应有防溢措施;

    4.熬沥青时不得擅离职守;

    5.冷底子油配制应严守操作规程;

    6.刷冷底子油时及干燥前,贴油毡时严禁动火。

  (四)油漆工

     油漆具有保护物体和美化装饰物体的作用。然而,在组成油漆的成分中,存在着大量易然、可燃物质,如硝化纤维、有机易燃溶剂等;在使用、运输油漆过程中,火灾或爆炸事故屡见不鲜,因此,油漆工在作业时要处处小心。

     1.作业场所严禁烟火;

     2.在房间内刷喷油漆时应开启门窗,加强通风,以防可燃气体聚集;

     3.作业场所地禁止存放过量油漆,应随用随领;

     4.用有机溶剂清洗漆刷后,残液应分批在安全地点焚烧,不能倒入下水道、音井、厕所内,以防挥发气体聚集,遇明火燃烧;

     5.禁止在作业场所调配油漆,应在专用陪漆间陪漆。

   (五)焊

  焊接有气焊和电焊之分。以火灾危险性来讲,气焊大于电焊。气焊涉及到氧气、汽油气、煤油气、天然气等。焊接过程中,如果操作人员不懂安全常识,不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就会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1.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要直立使用,禁止爆晒和接触明火,瓶中气体不能用完,应留有0.05MPA压力;

 2.焊、割炬应随时检查,不能带故障作业,点火时应先开氧气后开乙块气瓶阀门,点火后再调节火焰,停火时应先关乙块后关氧气,焊、割炬用后不能随便乱放,应挂于固定架子上;

 3.电焊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零线不得搭于脚手架或金属构件上,禁止使用裸线;

 4.焊工还应坚持“十不烧”,即:没有操作证又无正式焊工指导不能进行焊、割;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能焊割;不了解工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焊、割;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作彻底清洗前不能焊、割;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管道未作彻底清洗前不能焊、割;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能焊、割;焊、割现场附近其他工序相抵触时不能焊、割;大风天气与架高处不能喊、割;与外单位接触部位或管道穿过墙和楼层时,未弄清外单位及墙和楼板背面情况时不能焊、割。

(六)锅炉工

  锅炉是一种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种热力设备,存在着一定的爆炸危险。因此,锅炉工在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

   1.锅炉房应为单层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敷设在油管发兰和阀门附近的蒸汽管道,应有完整的保温层,保温层应用非燃烧材料,并在保温层外面包裹铁皮;

   3.在蒸汽管道或炽热体附近的油管发兰,应在外面加装金属罩壳,以防燃油溅到蒸汽管道和炽热体上起火;

   4.要控制油、气管道保温层外部的温度,当室内温度在25℃时,蒸汽管道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35℃

   5.锅炉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桶),专门放置擦拭设备的油纱头和抹布;

   6.锅炉工在烧锅炉前,应对锅炉的燃油、燃气、燃煤系统及各种安全附件进行检查,防止漏油、漏气等,平时则应做好常规维护和保养;

   7.锅炉房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为防止燃油系统(包括阀门、发兰)发生故障,入孔应尽量加装防火板;

   8.锅炉房内除应设置消防栓和水带外,还应视具体情况设置泡沫或蒸汽灭火设备、设施。

 (七)烘烤工

  烘烤作业是工业、农业、科学、研究、文教卫生等部门不可缺少的工序之一。烘干方法有电加热干燥法和火加热干燥法。在进行烘烤作业时,要有可行的防火安全措施。

   1.使用电加热烘烤设备,要做到定人、定温、定时操作;

   2.采用移动式电烤箱烘烤时,不准放入或靠近易燃、可燃物质,以防电烤箱引发燃烧事故;

   3.烘干浸有易燃物质的固定烘干装置或场所,室内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应为防爆型,要定期清扫排气烟囱;

   4.使用电烘炉烘干涂有结缘漆的电机零件时,要先把漆凉干后再放进烘炉;

   5.用蒸汽烘烤时,要控制蒸汽压力;

   6.用火烘烤最好采用间接加热,要使被烘烤的物质不直接接触明火火源。烘烤过的半成品、成品应及时运走,不要堆放在烘烤房内,各种废料也不能堆积在烘烤房内,以防积热不散自然起火;

   7.烘干设备要有温度计、温度自动控制装置、自动报警装置等安全仪器表,并要随时注意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持准确无误;

   8.禁止在烘干设备外烘烤衣服,以防衣服着火。

(八)保管员

  仓库是物质高度集中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往往十分惨重。因此,仓库保管员要特别注意防火。

   1.仓库区域内不准随便使用明火,若因生产必须使用时,一定要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建立专门的动火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

   2.库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仓库;

   3.库房内严禁住人,不准设置火炉、电炉、煤油炉等用火设备;

   4.任何人不准带小孩入库;

   5.库存物质要按性质分类,分堆储存,不可乱堆乱放;

   6.外单位来库搬运时要做好登记,由仓库领导或值班人员陪同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