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毕业生户籍外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海明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79

各学院:

2023届学生毕业在即,今年公安部门对毕业生的户籍政策依然是:全部迁走,不予保留。毕业生户籍外迁有三个去向:一是迁回原籍;二是迁到考上研究生所在的新学校;三是应聘录取的工作单位。

为积极稳妥、有条不紊地做好该项工作,请毕业生到徐州工程学院保卫处网页→ 服务下载 →学生集体户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要求填好,加盖学院公章后,即日起,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学院安排相关人员,加保卫处户籍群QQ233684805,详情咨询毕业生名单。

联系人:高老师

办理地点:中心校区一期南门西门卫室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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