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期末及寒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检查整治。要集中力量对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礼堂、教室、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场地、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等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水泵房、档案室、资料室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房、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教学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校园网设备运行安全,学生实验、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运行安全等。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治。
2.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校车安全方面,对交通校车进行全面排查。施工维修方面,严格按规范施工,杜绝隐患发生。校园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等。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需学校统筹解决的,形成报告2021年12月30日前报大学生活动中心116室,电子稿发至邮箱:awh@ xzit.edu.cn。
三、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防范意识
1.各部门、各学院要在寒假前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师生广泛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2.教育本单位师生要远离“黄、赌、毒”,警惕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不参加非法集会、反动邪教以及封建迷信等活动。
3.教育本单位师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四、切实落实安全措施,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1.各部门、各学院对所属办公室等所有房间及其它各类场所,除保留消防应急疏散标识用电和消防用水外,必须切断所有电源、水源、气源,锁闭门窗,假期期间要定期巡查,确保财产安全。
2.各学院在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气以及防盗、防潮、防污染等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剩余的危险化学品盘点核对后,务必放入专用试剂柜内妥善保管;假期期间实验室要坚持“三关一锁”(关电、关水、关气、锁门);对于假期期间开展科研、创新性试验等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使用人提交《徐州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并签订《徐州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安全承诺书》,经学校审批后方可使用。
3.学生处要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寒假期间需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类维修施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办理施工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施工,同时相关责任部门要安排专人全程监督施工过程,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5.保卫处加强昼夜巡查工作力度,加大重点要害部位巡视频率,同时将对各单位重点部位的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6.保卫处在城南校区和中心校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中心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为:83269110(内线:6110)
城南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为:83105043(内线:5043)
徐州工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