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院行发〔2009〕74号 签发人:王英伟
关于印发《徐州工程学院单位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规范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安全生产责任状执行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将《徐州工程学院单位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工作 考核 通知
徐州工程学院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6份
徐州工程学院单位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和消防安全,调动各单位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根据各级政府和综治委、安监、公安等业务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以中发[2001]14号《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依据,结合江苏省教育厅、综治办、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徐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徐州”系列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以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为目的。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为各部门、各学院贯彻落实《徐州工程学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考核组由徐州工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核组负责对学校各单位及责任人落实《徐州工程学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情况进行考评。
第五条 考核实行分类考评,分为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分别考核。
第六条 考核评分实行100分制,按考评分数排定名次。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含90分);在80分至90分之间的为合格(含80分);未达到8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
第七条 考核按年度实施,在每年年底进行。各单位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安全部门(单位)考核细则》、《徐州工程学院安全学院考核细则》中的各项内容,在每年11月15日前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评情况上报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保卫处)。
第八条 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单位设优秀奖5名,奖励1000元,个人设先进个人奖10名,奖励300元。
第九条 对不落实《徐州工程学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导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学校和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对单位及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其责任人不得参加本年度年终考核优秀等级的评定;对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单位,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 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分别送校组织部、人事处,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对单位领导班子综合目标考核和责任人履行岗位职责实行考评的依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徐州工程学院二级学院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及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组 织 领 导 (15分) | 1.党政领导分工明确,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防火等组织网络健全。(4分) 2.建立了创建“安全学院”活动的领导机构,能够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针对性部署。(3分) 3.制订了本学院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把创建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教学、科研等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4分) 4.在学院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4分) | |
2 | 维 护 稳 定 (20分) | 1.有分管领导和维护稳定工作小组,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4分) 2.信息报告制度健全,报送及时、准确,不瞒报、漏报。(3分) 3.坚决同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法轮功”等反动宣传品收缴率达到100%。(3分) 4.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主动地疏导、化解矛盾,未发生民事纠纷激化,未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4分,有一起扣4分) 5.涉外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未发生涉外安全案(事)件。(3分,有一起扣3分) 6.社团组织、刊物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3分) | |
3 | 法制 与 安全 教育 (10分) | 1.有法制、安全宣传工作计划,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4分) 2.师生员工法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8分)凡因违反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受学校处理的,每人次扣0.1分;因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理的,每人次扣0.5分;受刑事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 | |
4 | 安全 防范 与 创建 工作 (50分) |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3分) 2.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符合规范并保持完好有效,安全通道、出口畅通,在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无安全隐患,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能按期整改。(12分) 3.重视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治安隐患整改。(6分) 4.对本学院使用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措施落实,外来人员办证率达100%。(3分) 5.学院组织大型群体性活动按规定申报并制订应急安全预案。(6分) 6.创“安全办公室”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要和保密办公室设立安全员,建立值班、巡护和检查制度;办公室不存放现金、有价票证和私人贵重物品;按规定安装技防和设施防范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5分) 7.创“安全计算机室”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员,责任明确;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对加入国家互联网的校内终端按规定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健全,不发生输入有害信息及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行为;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畅通。(5分) 8.创“安全实验室”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员,责任明确;重点实验室列为重点要害部位管理,配备必要的技防设施;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及重要仪器设备有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爆、防辐射等安全报警装置。(5分) 9.创“安全学生宿舍”达标: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各楼均设立安全员;学生自觉服从管理,不留宿外人,不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不违法私藏管制刀具。(5分) | |
5 | 其它 (5分) | 1.按时参加学校召开的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会议,安全员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技能培训。(3分,缺席一次扣3分) 2.及时向学校报送有关创建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材料。(1分) 3.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资料台帐健全。(1分) | |
6 | 备注 | 1.某项被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基本分为止。 2.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 3.年度内本学院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重特大火灾、交通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创建工作经验被有关部门总结、推广的,按情况予以加分。 | |
徐州工程学院部门(单位)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及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组 织 领 导 (15分) | 1.部门领导分工明确,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防火等组织网络健全。(4分) 2.建立了创建“安全部门(单位)”活动的领导机构,能够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针对性部署。(3分) 3.制订了本部门(单位)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本部门(单位)目标管理任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4分) 4.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4分) | |
2 | 维 护 稳 定 (20分) | 1.有分管领导和维护稳定工作小组,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4分) 2.信息报告制度健全,报送及时、准确,不瞒报、漏报。(3分) 3.坚决同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法轮功”等反动宣传品收缴率达到100%。(3分) 4.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主动地疏导、化解矛盾,未发生民事纠纷激化,未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4分,有一起扣4分) 5.涉外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未发生涉外安全案(事)件。(3分,有一起扣3分) 6.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3分) | |
3 | 法制 与 安全 教育 (10分) | 1.有法制、安全宣传工作计划,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2分) 2.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8分,凡因违反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受学校处理的,每人次扣0.1分;因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理的,每人次扣0.5分;受刑事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 | |
4 | 安全 防范 与 创建 工作 (50分) |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3分) 2.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符合规范并保持完好有效,安全通道、出口畅通,在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无安全隐患,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能按期整改。(12分) 3.重视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治安隐患整改。(6分) 4.对本部门(单位)使用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措施落实,外来人员办证率达100%。(3分) 5.组织大型群体性活动按规定申报并制订应急安全预案。(6分) 6.创“安全办公室”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要和保密办公室设立安全员,建立值班、巡护和检查制度;办公室不存放现金、有价票证和私人贵重物品;按规定安装技防和设施防范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8分) 7.创“安全计算机室”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员,责任明确;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对加入国家互联网的校内终端按规定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健全,不发生输入有害信息及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行为;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畅通。(6分) 8.创“安全财会室”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员,责任明确;严格执行财会管理制度,各项物防、技防设施牢固有效;过夜现金按规定存入保险柜(箱),不得超标存放;各类票证和印鉴等分开存入保险柜(箱);定期检查。(6分) | |
5 | 其它 (5分) | 1.按时参加学校召开的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会议,安全员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技能培训。(3分,缺席一次扣3分) 2.及时向学校报送有关创建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材料。(1分) 3.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资料台帐健全。(1分) | |
6 | 备注 | 1.某项被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基本分为止。 2.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 3.年度内本部门(单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重特大火灾、交通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创建工作经验被有关部门总结、推广的,按情况予以加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