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使用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的安全生产管理,校保卫处每天安排四名老师分别对城南校区和中心校区的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在本学期巡查的过程中,发现各重点部位配备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设施经常被违规挪动和使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徐州工程学院消防管理办法》的要求,除出现火灾等突发事件之外,各部门、各学院或个人如需使用消防设施,请务必从校保卫处网站下载《消防设施使用申请表》,报经校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对未经校保卫处同意,擅自挪动、使用消防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保卫处将依据相关规定报请校党委追究行政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巨大损失的,校保卫处将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徐州工程学院保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