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赵海明发布时间:2020-07-12浏览次数:834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抓好校内的政保、治安、预防和处理邪教问题、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校园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2.做好校园政保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上访、重点人员管理、民族宗教、网络安全、涉密保密等工作。

3.负责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与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协助有关部门从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高度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4.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安防体系建设,加强门卫和外来人员管理,协助校内部门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协调、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校园周边交通及环境治理。

5.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做好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敦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6.负责安全生产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照有关规定对全校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7. 负责校内交通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以及校内交通秩序维护。负责学校大型活动、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员工集体户口、学生居住登记工作以及校内的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口。提供户籍、身份证等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9.完成校领导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