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芦金柱发布时间:2009-03-17浏览次数:182

各部门、各学院、各校区:

    3月16日上午10时30分许,中央美院一座两层彩钢板简易宿舍楼起火,“黑烟浓得像有一块乌云压下来!”

    现场多名同学称,明火可能从宿舍西侧燃起,在大风作用下,逐渐蔓延到整个楼。

    据在内居住的两名女生介绍,这栋宿舍去年完工入住,住宿者包括各级本科生、研究生和进修生,每间宿舍住4人,全楼有学生数百名。据介绍,事发时绝大多数人在上课。

 

    中午11时10分许,着火的小楼仍在不停冒烟。消防队员在距离起火点约800米外的马路上打开了一口自来水井,试图从中取水。但是,这口井里并没有水。其中一名消防队员焦急地说:“快去最近的地儿再看看,靠近火源地方的水压不够。”记者从999急救人员处了解到,事发后,一名租住在附近简易楼中的王姓外地青年,因吸入大量浓烟损伤到呼吸道,被急救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治疗。火灾没有造成其他人员伤亡。截至记者发稿时,消防队员们正在楼内扑救,火势还没有被完全扑灭,火灾原因目前尚不清楚。

    此次火灾发生在大学校园,社会影响很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认真吸取“3.16”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各部门、校区、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计算机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要逐一检查,各学院也要对本学院的学生宿舍和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明确检查的重点,做到“七个必须”:对于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对于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必须责令立即拆除;对于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必须责令立即清除;对于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必须责令修复;对于消火栓、灭火器具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必须尽快修复;对于出租的经营性用房,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必须停止出租。

坚决杜绝学生宿舍违规存放、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徐州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给予严厉处分。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

近期,各学院要着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收看一次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开辟一块消防宣传专栏。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墙报等载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广泛吸纳学生为消防志愿者,并定期组织参加志愿消防宣传活动,使学生群体成为开展消防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各部门、校区、二级学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将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要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学校将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总结表彰内容,对消防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这次检查采取部门、校区、二级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部门、校区、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于320日前先行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在案,限期解决,学校于3月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保卫处。电子邮箱bwc@xz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