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芦金柱发布时间:2011-01-15浏览次数:168

 

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安全和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安全、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6号)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各部门、各学院和新校区建设就如何做好我校寒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二、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组织力量严格排查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对2010年度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排查,对隐患整改项目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各部门、各学院要特别关注和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学生宿舍5号楼高层公寓和中心校区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对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和复查,要将各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四、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和在建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教育他们节假日期间注意施工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冰上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加强自我防护、保护意识。

五、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层层细化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个人。要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节假日带队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查;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