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坠入传销网案例

发布者:芦金柱发布时间:2007-10-23浏览次数:293

案件一:“2.12”因传销致夏某坠楼死亡案

 

  2005年的212日晚上22时,夏某(男,26岁,大学本科)在顺德大良东康路伟业楼一梯2501号坠楼,后经送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于次日上午9时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证,211日下午,夏某被同学杜某(男,25岁,本科)以帮其找工作为由骗至大良,被安排入住伟业楼501号房。杜某伙同严慧珍、李娟、康竹环(均为大专文化程度)等人让夏某加入“杨森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非法传销组织,夏某当时就表示对传销工作不感兴趣,要求回家,但遭到阻止。

 

  至212日晚上22时,为摆脱众人的非法拘禁,夏某趁他人不注意,从501号房的一个窗户爬出去拟逃走,失足坠楼。

 

  不久抓获业务主任严慧珍、杜杰、李娟、康竹环4人,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0510月对他们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至五年不等。

 

  案件二:大学生颜某被传销团伙非法拘禁案

 

  今年526日,佛山市打传办接到江苏某师范学院的电话,要求解救身陷传销窝点的女大学生。

 

  经了解得知,被困的女大学生颜某,为该校的应届毕业生,5月初,她所在班的班主任收到一个朋友的信息,内容是关于广东美的集团公司招聘文员,待遇很好。

 

  该班主任推荐她到佛山这边工作。颜某于512日来到佛山,接着她与家人和校方失去了联系。过了几天,颜某打电话回家要求家里寄1万元给她,她的理由是要参加由美的集团组织,在北京开办的培训班。

 

  家人对她的安全非常担心,并为打传办提供了颜某打电话回家联系时用过的三个电话号码。

 

  经查证,文沙路18号住宅楼7703房是传销窝点,并在房内发现被困学生颜某。随后,参与行动的执法人员就地遣散屋内的9名涉嫌进行传销活动的人员。

 

  案例三:大学生被同学骗入传销团伙

 

  2006216日,清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四川方某报案称:舒某(男,四川省某理工大学在校学生)126日被一伙驻清城的传销人员实施抢劫、勒索、伤害。

 

  38日晚,由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执法人员分10个行动小组,突击清查了清城区内的9个窝点。

 

  经初步审查:该犯罪团伙以清城为据点,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以介绍工作为诱饵,将受害人骗到清远,强行拿走他们身上的现金、手机、身份证等物,对他们进行长时间的禁锢。

 

  受害人舒某,是因为他大学同校同学袁某(女,已被刑拘)多次打电话给他,邀请他到清远来找工作。2006112日,舒某觉得可以趁假期去清远打工挣点钱,遂于18日前往清远。舒一到清远便被拿走手机等物,并被控制人身自由。

 

  据了解,每次犯罪分子都在电话威胁舒的亲人,让他们尽快汇钱到指定的帐号。2月15日,得到汇了钱就放人的“许诺”后,舒的姐夫便汇了3000元。但钱收到后舒并没有被放走,反而被他们宣布舒正式加盟了他们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