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防范非机动车安全事故,消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更好规范校园通行秩序,现就有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严禁无校园电动车牌、过期电动车牌及未有效备案的各类非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教职工未申领校园号牌的电动车,在学校OA办公系统按规定及时申请办理。
三、已按规定办理校园号牌的电动车,入校后要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规范充电,严禁超速行驶、乱停乱放。
四、保卫处将严格落实校门卡口核查与常态化校园巡查,对无校园号牌电动车违规入校、行驶、停放的行为一律劝离、规范整治,持续净化校园交通安全环境。
请所有进出校园的驾乘人员自觉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稳定、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10月22日
